--==报销指南==--

    1.报销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2.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3.借款有关注意事项
    4.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5.会务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6.招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7.进修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8.教职工探亲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9.学生实习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0.固定资产购置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1.修缮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2.图书购置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3.办公用品、材料等购置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4.电话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5.科研经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6.临时出国人员费用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7.项目资金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8.研究生实习费、调研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9.预算经费借款流程图
    20.纵向科研借款流程图
    21.横向科研借款流程图
    22.预算经费核报流程图
    23.纵向科研核报流程图
    24.横向科研核报流程图
    25.单(专)项维修、改造工程核报流程图
    26.行政事业性收据、校内收据管理流程图
    27.科研预借事业性收据管理流程图


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差旅费报销办法》。

  2、报销人必须在《旅费报销单》上填写出差人数、姓名和职(务)称、出差事由、起止时间及地点。

  3、因公乘坐飞机的机票须经分管校长在机票上签字方可报销。

  4、贴附在《旅费报销单》后的出租车票和包车(确实工作需要)的车票,须单位领导在车票上签字方可报销。

  5、贴附在《旅费报销单》后的本次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票据须办理相应的手续,经单位领导在票据上签字方可报销。

  6、对于住宿费超标的,在承包事业费列支的票据,须经分管校长在票据上签字方可报销。

  7、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8、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一般不予报销。

  9、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止地点、时间、票价等),应由相关人员证明,并经单位领导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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