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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2008]21号 签发人:欧阳连勤 关于政府采购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程序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在你们的积极配合下,安徽省教育厅装备中心已于1月完成我校07年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送部分的招标采购工作。目前,各中标单位已陆续供货。随着我校政府采购仪器设备数量的增大,到货验收工作越来越重要。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资产管理,特制定政府采购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程序。 一、供货单位需向学院提交如下资料 1、货物清单。 2、合同复印件。 3、供货单位中标项目投标书。 二、验收程序 1、仪器设备到货后,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实验室和资产管理员进行初验。主要是检查供货单位与中标单位、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与合同(或投标文件)是否一致。如有不同之处,请与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初验合格后学院在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 2、供货单位完成整个项目供货后,各相关学院应要求其进行安装、调试、培训。设备运行正常后,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3、最终验收合格后,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徽省教育厅装备中心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各学院资产管理员到后勤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手续。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凭安徽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经经费主管单位审批的发票原件到校财务处报账。 三、几点要求 1、最终验收合格后,各学院要及时登帐,张贴固定资产标签。 2、各相关学院要建立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主要包括:产品说明书、光盘、进口设备的原产地证明等。 3、大型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通知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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