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学院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接本通知后,按照《安徽理工大学院系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06]19号文)要求,对照“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于47前将自评报告(自评计分表,参见附件1报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2校实践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将择期(4.84.1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请各学院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参照附件2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备查支撑材料及其它必要的准备工作。

3、考核过程中,各学院若有事项不明或存有疑义之处,请及时反馈至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计分表

 

附件2  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备查支撑材料清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