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06年度院系综合考核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要求,现就院系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接本通知后,按照《安徽理工大学院系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06]19号文)要求,对照“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并于200746前将自评报告(自评计分表,参见附件1)报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2、校实践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将择期(4.94.1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院、系实践教学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请各院、系依据“安徽理工大学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参照附件2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备查支撑材料及其它必要的准备工作。

3、考核过程中,各院系若有事项不明或存有疑义之处,请及时反馈至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计分表

附件2院系实践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备查支撑材料清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