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安徽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政〔200395号)的规定,决定在近阶段对我校大型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教学单位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实验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段

20072008学年(即二○○七年九月至二○○八年八月)。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自查、学院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1自查由仪器设备的专管人负责完成。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

2)依据考核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考评表(详见附件2);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考核小组。

2学院考核工作由各学院主管负责人、有关专家及仪器设备专管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本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按照考核标准,审核专管人员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逐台逐项进行核实、评分;

3)按时将考评表、学院考核总结报告等交实验室与设备处。

3学校核查由实验室与设备处、发展规划处、科技产业处、后勤与国有资产处等部门负责进行,组成核查组,以学院为单位,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2)听取学院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情况的总结;

3)对各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分别做出评价;

4)对全校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191622日,专管人员自查;

292328日,学院考核,并在106前将考评表及总结报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

310626日,学校核查。

五、说明

1、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分配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有关项目计分的依据;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院及有关仪器设备,学校将给予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

2、安徽理工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分表

 

 

实验室与设备处    发展规划处    科技产业处    后勤与资产处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