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考察报告
1.在撰写考察报告之前,专家组全体成员应认真讨论,在主要问题上统一认识,形成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评价。具体撰写时可以按考察重点,分工完成初稿,专家组组长汇总各部分初稿后形成讨论稿,在全组会上讨论、修改、补充形成正式的考察报告。
2.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内容:
(1)考察工作概况;
(2)对学校总体印象。主要反映学校对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评价指导思想及对评价的态度;
(3)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与特色;
(4)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工作的建议;
(5)对学校教学工作评价结论的建议。
做结论时应持慎重态度,综合专家评分情况及对学校教学工作整体的综合评价,作出评价结论,并在报告中提出令人信服的依据。
3.考察报告应有针对性,用词准确,实事求是。
4.专家组在学校考察工作结束时向学校反馈意见,原则上只需包括前述第2条中(2)--(4)项的内容。
5.向《专家委员会》除上报考察报告外,还可以提交一些必要的补充材料,如:考察学生的结果、考察学生学习成果的结果、专家个人在反馈意见会上的发言稿、影响评价结论的关键项目的评价依据材料等。
6.专家组内对考察报告内容或对某些评价项目的评价依据有分岐意见不能统一时,组长可作出最后决定,但应把分岐意见向《专家委员会》报告。
7.专家组组长在考察报告上签字。专家组全体成员需在专家评价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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